根据《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文新学院党总支于5月20日下午在90625教室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活动。学院教工党支部、本科学生一支部、本科学生二支部的全体党员师生参会。
学院党总支书记段庸生为参会全体党员师生做了专题党课,主题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段书记重点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第六章(第45—62条)。段书记首先介绍了第45—62条的相关规定。第45、46、47条,是党员在言论、思想方面的政治纪律。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均有纪律处分。第48、49、50条,是党员在组织、参加活动的政治纪律。第51、52条,是党员关于党的团结的政治纪律。第53条,是党员在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方面的政治纪律。第54、55、56条,是党员在民族关系及宗教方面的政治纪律。第57条,是党员在面对组织审查方面的政治纪律。第58条,是党员在对待迷信活动方面的政治纪律。第59、60条,是党员在涉外方面的政治纪律。第61条,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在责任方面的政治纪律。第62条,是党员在党的规矩方面的政治纪律。
段书记从以下六个方面做了深入阐述并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准则》和《条例》是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纪律保证。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成果。要以党纲为根本,从严治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是我党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准则》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条例》则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党员和党员干部必须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要有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段书记要求全体党员师生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准则》、《条例》,同时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等内容。通过学习,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好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