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关系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要用足、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
为加强课堂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经学院研究决定,对学院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做出以下规定,请全院教职工认真执行。
1.全院教职工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教书育人,强化岗位职责,不触碰意识形态红线。
2.学院领导应牢牢把握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对教职工和学生在教学及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错误思想、行为和言论负有管理责任,各教研室主任负有二级管理责任。
3. 院级督导在督导督察过程中,加强对系(部)教学管理负责人、教师和学生的交流指导,加大意识形态检查力度。
4.开展意识形态专项检查
4.1检查时间:每学期至少 1 次。
4.2检查内容:
4.2.1 课堂教学
任课教师自查,撰写自查报告,各系汇总,学院统一把脉,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上报。
院领导和院级督导随机听课,进行意识形态方面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上报。
4.2.2 教材
由学院的教学指导委员会每学期进行一次关于意识形态方面的教材自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上报。
4.2.3 其他教学资料
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教学资料意识形态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上报。
重庆工商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