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分党委:
根据《中共重庆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重工商大委)〔2015〕35号),在7月中旬-9月上旬的暑假期间,各二级党组织应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结合暑期实际情况,结合师生党员特点,制定暑期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篇目,提出学习要求,实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覆盖、不留死角。
各基层党组织利用暑期,采取个人自学、观看视频、微信圈、QQ群等形式,开展学习讨论,确保暑期学习教育的正常有序开展。可以组织师生党员开展“追寻优秀党员足迹”“重走长征路”等主题鲜明的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寻访老党员、老红军,参观革命历史遗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切实增强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定理想信念。学生党员可结合“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教工党员可结合暑期科学研究、外出调研、考察等,鼓励师生党员深入社区、农村、企业等,开展理论政策宣讲、文化艺术服务、科研资政、教育关爱帮扶等志愿服务,加强实践锻炼,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中亮身份,当模范,作奉献。
各党总支(分党委)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支部组织生活会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逐字逐句学习讲话,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专题讨论。
特此通知
重庆工商大学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