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班级:
为培养大学生文明守纪习惯,保证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秩序,文学与新闻学院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公寓住宿管理与违纪处分办法》,对第3-4周学校楼管会、物业进行检查、抽查中文新学院中存在的公寓违规违纪情况予以通报:
一、晚归不归情况:

二、安全违规情况:

针对文学与新闻学院部分同学安全违规情况,辅导员们收到通报当日立马走访该寝室,对具体情况作了了解,并对该寝同学进行批评教育,也提醒室长也对相关同学进行监督,同学们均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公寓管理制度。
三、周五内务不合格寝室情况:无。
四、夜晚熄灯后娱乐情况:无。
五、不归被通报的学生学院的教育或处理情况回复:无。
特此通报!
重庆工商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2026年10月10日
附相关校规校纪:
《重庆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公寓住宿管理与违纪处分办法》第33条
在公寓内私拉乱接电线、熄灯后在公寓内点蜡烛,使用各类违规电器,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经警示不改者,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使用违规电器或劣质电器,违章用电、用气、用火造成损失或引起灾害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并根据公安消防机关或相关部门责任认定,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违规、劣质电器由公寓物业管理部门代为保管,期末放假时方可领回。
《重庆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公寓住宿管理与违纪处分办法》第34条
一学期内晚归累计达5次给予通报批评,10次给予警告处分,15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20次以上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一学期内不归累计达3次给予通报批评,5次给予警告处分,7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10次以上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