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班级:
为培养大学生文明守纪习惯,保证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秩序,文学与新闻学院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公寓住宿管理与违纪处分办法》,对第15周学校楼管会、物业进行检查、抽查中文新学院中存在的公寓违规违纪情况予以通报:
一、晚归不归情况:

2、 安全违规情况:

三、周五内务不合格寝室情况:无。
四、夜晚熄灯后娱乐情况:无。
针对学院部分同学不请假彻夜不归或晚归情况,辅导员已第一时间与相关同学进行了解,知晓了同学不归、晚归的具体原因。学院现对上述不请假晚归不归同学进行通报,提醒其重视作息时间与安全要求,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希望以上受通报的同学严守校规校纪,合理安排学习、生活时间。
针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部分学生存在严重违反公寓管理制度的情况,学院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辅导员向违规学生了解情况,逐一核实违规事实并开展安全提醒和批评教育,让学生深刻认识到使用违规电器背后的安全隐患。违规学生均提交书面检讨,清晰认识到自身错误,承诺将严格遵守管理条例。未来,学院将继续实施公寓安全动态跟踪管理,筑牢学生生命财产安全防线。
特此通报!
重庆工商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2025年12月24日
附相关校规校纪:
《重庆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公寓住宿管理与违纪处分办法》第33条
在公寓内私拉乱接电线、熄灯后在公寓内点蜡烛,使用各类违规电器,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经警示不改者,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使用违规电器或劣质电器,违章用电、用气、用火造成损失或引起灾害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并根据公安消防机关或相关部门责任认定,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违规、劣质电器由公寓物业管理部门代为保管,期末放假时方可领回。
《重庆工商大学本科学生公寓住宿管理与违纪处分办法》第34条
一学期内晚归累计达5次给予通报批评,10次给予警告处分,15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20次以上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一学期内不归累计达3次给予通报批评,5次给予警告处分,7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10次以上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重庆工商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第6条
凡受处分的学生,在处分期限内,取消各项评优评奖资格,不得享受各项困难补助,不得被任用为学生干部和列入党、团组织培养对象。解除处分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