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第四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的通知》(渝教研〔2015〕2号)和《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06】291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经研究,拟开展“第四批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重点建设课程”评选和“第四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评选范围
1、本次重点和优质课程的申报及评选范围,包括我校实际开设讲授过三届及以上的硕士研究生公共基础课、专业学位课和专业必修课。
2、已纳入前三批立项建设的市级优质课程,原则上不再申报。
3、本次重点和优质课程的申报及评选,拟在我校有一届(三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培养经历(截止2015年7月)的硕士点(含学术性硕士学位点和专业硕士学位点)进行。原则上满足申报条件的硕士点至少申报1门。
二、申报条件和程序
1、申报材料、条件和程序,均严格参照《关于评选第四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的通知》(渝教研〔2015〕2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申报材料一式3份。
2、学校将组织专家从申报材料中评选“第四批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重点建设课程”,并根据专家意见推荐申报“第四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
三、时间安排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于4月21日下午5点前将所填写材料及附件(一式3份)报送研究生院(厚德楼7003室)。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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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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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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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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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2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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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位点组织教师填写申报材料,并报送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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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2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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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组织专家评选校级重点建设课程,并推荐市级优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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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2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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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报市级优质课程的,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一式8份报送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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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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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优质课程申报材料装订,并报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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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第四批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的通知》
2.《重庆市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申请书》
3.《重庆市研究生优质课程申报立项汇总表》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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